拿去维修的电脑商家可以保管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51:37
东西放久了有的客户连当时留下的联系电话都停机了,很多都联系不上.
向公证处进行提存是什么意思?.要费用么.拿来修的东西本来就是坏的.修好以前根本不值钱.难到对这些东西我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要支付保管费用?
你可以适用留置权,但是,留置权必须书面告知对方,留置时间必须双方合意,你的提货单上如果注明取货时间,并在提货单上注明由双方合意留置宽限期。那么超过宽限期后,你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就是说,超过宽限期的物品,你可以按当时价值进行处理,处理的费用超过修理费用的,超出费用必须退还(如果货主回来索要),不足的还可以向货主追讨(实践中基本不可能,这只是担保法法理上的规定)。
法律规定宽限期最短不得低于2个月。如果你的单据上注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方就无法用取货单向你索要原物了。最好要注明货物的成色和品牌等详细资料,以方便到时候对方认为你处理留置物的价格偏低。向你讨要差价。
法律建议:一定要书面注明宽限期,否则你就增加了通知的义务,如果你通知不到,就遇到法律瓶颈了。你处置留置物的留置权就存在瑕疵了,所以,一定要在提货单上注明宽限期!!!!!并一定要写明超过宽限期后的法律后果(就是变卖),否则对方会抗辩说你没告知清楚后果。这两个最关键,如果做到了,基本就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了。
法律依据:《担保法》关于留置权的所有法条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八十六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