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赐教: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46:48
甲单位认为乙单位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接近似的商标,遂向县工商局要求处理乙单位。县工商局不仅吊销了乙单位的营业执照,而且责令乙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单位损失10万元。乙单位向上级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县工商局的决定,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让乙单位赔偿8万元。乙单位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后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决定赔偿过多,于是判决变更,判定乙单位赔偿甲单位5万元。
问:1、乙单位可以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案的被告是谁?
3、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1题:因为是商标案件,如果是对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县工商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是对其上级的工商管理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其单位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向县工商局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题 如果是对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县工商局为被告。如果是对其上级的工商管理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上级的工商管理机关为被告。法院可以列乙单位为第三人。
3题 不能判决变更。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只有在认为行政处罚显示公正才能作出变更判决。而此处为甲单位对乙单位的赔偿金额,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不能作出变更判决。

1.依然不服就去中级法院
2.本案被告 肯定是 乙方了
3.正不正确,我不是法官,他判你就有罪,不判就万事大吉. 不过看了材料 那肯定是侵权了.具体是该赔 多少还没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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