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47:59
1.我想要离婚了,其实她也想离,但听说谁提出离婚的就要吃亏,所以她就是不提出,逼我提出离婚,法律上有这个说法吗?
2.请问结婚时我家送出去的几万聘礼金和一万多的买给女方的首饰能否要求法院退还给男方或者部分。
3.房子是我爸买的上面有我爸和我的名字,是结婚前就买的,和离婚有关联吗?
(我们结婚2年,吃光用光无共同积蓄,无小孩,无债务,我的上班工资不用平分吧,还是什么注意的,谢谢)

1、没这个说法,原告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法定的退还彩礼的规定有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具有上述情形,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3、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属于婚姻关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应予以分割,但一方确实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可以予以帮助并有全要求受助方支付对价。

无共同积蓄则无需分割。但是上班的工资要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分割。

你一半 我一半
你是我的另一半

离婚判决是看离婚原因和双方的情况的。和谁提关系不大。

工资基本是要分割的。

彩礼就没得搞了。

赶快离吧 别挣扎了

问题一:法律上市没有这个说法的。离婚就是双方在感情不可以坚持的时候用法律手段提出分开,由提出方向法院提出,由法院裁决,双方都是平等的。
二。法院不会同意帮助你要回你的那些聘金的。婚姻法里面只是对现有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
三。你和你爸爸的房子和离婚没有关系。

我决得除了房子外,其他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