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预售房的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11:26
我于去年年初于泰安御景园购买了一套预售房,合同规定08年8月28交房,首付了50%,但现在都9月份了,房子还没动土,那边有几家“钉子户”。开发商一直在拖,说没有跟那几家谈好。

按合同规定,每违约10天,他们才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样一个月的违约金才70块钱。
从去年我买时的2355,现在房价已经到了2850,开发商却根本不提违约金的事,照原来的合同,退房还要我们支付违约金。现在好点了,说可以无条件退房,按2355退给我们,他们再转手2850往外卖,连银行最低的利息都不到。

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这个合同本来就是太不公平的合同。现在他们还在商量,我没法确定我猴年马月才能住上新房。所以想退了得了,但不能就这么便宜他们,成了我拿出十二三万免费提供给他们去赚钱了。除了本金外,我能不能要求他们支付这一年半的房价的差价作为违约金?
谢谢

建议不用退房,因为现在的形势对于你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确实着急入住,可以考虑退房,如果不很着急可以等,因为在无形中你的房子现在已经升值了

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是不行的,你要退房的话是不可能要求房产商拿出差价作为违约金的.
你想开发商不好过还是很难的这种合同纠纷问题是很难解释的!
合同的不公平是有目共的

你有二种选择:1)退房:开发商退还本金和利息,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来执行。二:不退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每天万分之5*房款总额。二种任选其一。

建议你在现实中找律师咨询,咨询费用并不贵,在这上面问,一些很专业的问题回答的都很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