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和想诉讼离婚 可男方不同意(是为了要争孩子的抚养权,规定2岁以下跟随母亲所以男方拖着不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16:52
请问孩子怎样能归我,要多久能离成。而且我就要孩子,男方也在争。能不能赶在孩子2岁前离完。。。
是要去法院的 可我想问能不能离成,关键是孩子现在一多半可能归我 因为还在哺乳期 但男方在拖时间知道吗?想拖过哺乳期在离。

去法院,如果他想拖你就要尽快去
判给你的机会很大

给你找了相关法条,你仔细看看吧,或者你就你的具体情况去找律师咨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来决定子女应归谁抚养。
具体说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2)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几种情况亦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方没有抚养能力,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哺乳期未满,母方坚持不抚养,父方积极要求抚养且抚养条件较好;四是在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双方协议子女随父生活;五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子女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子女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等。
(3)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应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前提,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德、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 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子女随该方生活: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