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拘捕到审判最长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08:43
从拘捕到审判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呢?我亲戚在今年的三月份被派出所拘捕(期间不让见)到现在也没有开庭审判为什么?谢谢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如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放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特殊情况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最多为一个半月。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看一下: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个月,边远地区、多次作案、流窜作案、集团作案的报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还不能侦查终结的并且可能判处10以上有期徒刑的,报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特殊情况在较长期限内不宜交付审判的,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侦查阶段,建议请律师会见嫌疑人比较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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