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要收回房子我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18:07
我在一个小镇上租用了归菜市场管理的一个店面,开小餐馆,效益好算很好。已经租用了5年了。
今年8月份菜场通知我和另外两家店面的租用者,要求我们在9月低搬出,原因是菜场把周围的店面租给了一个大老板开中型的超市。
起初菜场说给我们另外建造店面,上水,下水都搞好。但是建好之后对我说店面可以给我,但是不能经营餐馆了,还不能经营与菜场里面相同种类的东西,比如 蔬菜,干调,水产,豆制品,熟食。还不能经营比较脏的东西,因为没有上水和下水。
我想问的是:1.菜场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2.如果我不要他们的店面能得到赔偿吗。【今年的房租是
交到年底31号的】还有3个多月到期。
3.如果可以得到赔偿,我该如何去要求赔偿,就是以什么
根据去索赔?
4.我餐馆的效益很好,每天的纯利润200左右。所有证件全
都有。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才合理?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为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2.租赁合同一经签订。租赁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法租赁合同的终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的自然终止,二是人为终止。自然终止只要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条款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因上述原因终止租赁合同的,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修缮责任;(7)转租的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你要求赔偿依据是租赁合同第八条和第九条。
4.菜场做法是否合理不是关键的,关键是如何得到补偿。
5.至于你能够得到多少补偿,关键看你谈判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

如果你们在合同期内,中止合同违法,你可以索赔

根据你的租房使用合同房主应该退还你的预缴的租金及相应银行利息,同时因为是他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你们的原有租房协议从而使你无法继续原来的使用功能而造成的损失他应考虑适当的补偿。还有你的店面装修费用他也应该考虑。但是在你们签好解除租房合同协议前你不能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