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维修基金不还要交?问题多多!! 专家帮忙! 3Q~3Q~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19:40
2001年时候购买的厂内集资房! 04年厂内开始办理产权证件...厂方(厂房产中心)移交产权证件给市方(市产权中心)的以后,因环节出了些问题(说身份证不正确)..市房产中心又把受理资料反还给了厂房产中心...当时电话不通一直没有联系到我们(我的电话号码没错啊!)...可是我年年都去当地方的街道咨询产权证进况,每次都告诉我等等...就这么一等就是5年...汗!!!...前天我又去问的时候,告诉我去厂房产中心问问...去厂房产中心他们把受礼资料给了我,让我去市房产中心自己办理! 可是办理时让我交纳维修基金,说是政府7月1日下达的新政策!不交纳就拿不到产权证! 可是当年我已经交过1800元的维修基金了! 我把发票给他们看,他们说不承认(认可)..让我回厂房产中心问问..厂房产中心告诉我发票是合法有效的..是税务部门承认的有效发票..把我都搞晕了啊!
问题: 1.现在他们拿维修基金卡着我的产权证是合法的吗?不交钱就拿不来吗?
2.我明明已经交纳了维修基金手里有合法的交纳发票,为什么不承认(认可)?
3.我年年交纳的维修费和维修基金是一个费用吗? 如果不是这两份钱都被哪里收取了?
4.没有联系都我们是否应该把资料返回厂内在移交给个人?
5.我现在办理产权证是因为当年办理时出现了错误..是不是该依据当年的政策继续办理?

最重要的:6.我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现在是全产权就差一个产权证!如果我现在不办理产权证 以后..比如5年10年后 会不会不受理我的申请? 还有现在住房租赁证(蓝本)在我手里!如果此证件一直在我手里以后会不会作废?
不会丢失产权吧?

您好!第一:维修基金是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必须缴纳的费用,不缴纳维修基金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
第二:你在这过程中,出现了身份不正确的情况,所以你所缴纳的维修基金可能就出现在此环节.
第三:维修费用跟维修基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维修基金是缴纳给房管局的.
你所交纳的维修费用,因不能判断其性质,对该笔费用的收取是无法确定趋向的.
第四:你说的不太详细.
第五:政策肯定是依据现在的政策办理的.但费用上面是不会差多少钱的.
第六:你可以房管局咨询一下你所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否在房管局存档,如果没有存档那证明你先前缴纳的费用是无效的.所以你现在办理产权证是必须要重新交纳维修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