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解雇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38:29
我是今年5月中到公司工作的,公司说试用期要三个月。今天回到公司,公司以我不适应工作环境为理由,将我解雇了。
公司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但都在公司,我们手里没有的。但在工作期间,公司有出过单位证明,证明我在公司工作。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提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吗?
(快国庆了,我们这个行业根本没法找到工作,至少要在家呆到11月。公司真黑啊,如果8月底,我们都不愁找不到活。)
试用期在8月中已经过了

1、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你在问题里面没有提到试用期的问题,但是有必要向你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如果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在三年以上,则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足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不足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如果你们公司与你的合同期限只有1年,他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多出的两个月应当按转正后的工资待遇。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过了试用期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员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工资,然后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你们公司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要么提前一个月告知你,要么给付你一个月工资。因为你工作不满半年,还应当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总共要支付你1个半月的工资。
3、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处理。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此种情况下,公司除应当支付你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依法对你进行赔偿,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50%-100%,就是说你总共可以得到的钱应当在1.5*1.5-1.5*2个月工资之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

很遗憾,试用期内没有赔偿。

都过试用期了,你又没有违反什么公司规定,新劳动法规定公司是不能解雇你的。而且试用期如果是三个月的话,合同必须是签三年以上。新劳动法第十九条写的。
如果没过试用期,那你没办法。

哎.摆明了坑你.中国现在的劳动保护不到位的...你可以告他.你也可以告赢.但是得到的赔偿不够你告他用的多..就算比你告他得来的多.你费的精力也比哪个要多得多.如果是人多.大家可以委托你告.然后赢了把你的误工费考虑在里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