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证是我的母亲的名字,如何支取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26:16
2007年9月份我母亲从别人手里给我买的二手房,2008年1月份我结婚了,当时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我母亲的,房产证日期也是2007年9月17日发的,今天是2008年9月9日,我最近想用钱,看到我住房公积金里有2万余元,我想取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因为房证不是我的名字不好取,如果我母亲把房子过户给我的话,又要掏1万多的税钱,不划算,我想可不可以在房证上添加我的名字,或者让我母亲和我写个什么协议,不用交多少钱就把房证上写上我的名字,然后我就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呢?请高手赐教
引用:“只要您和母亲在同一户口上,带着户口和产权证,到中心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前提是,一本房照只能提一次,这次用了,以后真的需要用钱的时候就不好使了。”

房证上不是我的名字,人家好像房证是自己名字才可以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只要您和母亲在同一户口上,带着户口和产权证,到中心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前提是,一本房照只能提一次,这次用了,以后真的需要用钱的时候就不好使了。

没有办法,只能过户,这就是现在的体制

不可以的,只有过户

只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