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37:25
男方跟女方共有2处房产,一个144平方属女方名字,价值约70万(其中贷款30万),男方有1辆07年8月份的别克君威的汽车28万(贷款10万)和1处房子价值40万,有一个公司,女方法人,有货款28万在男方手上。共同有一女儿现以成人。
男方曾经提过诉讼离婚,但是由于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看女方有忧郁症,而判不能离婚。
但是现在男方彻夜不归,并却于一个女人同居,女方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并且有忧郁症。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应该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首先男方与他人同居,若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并不构成重婚行为,当然若女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同居行为,那么男方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女方因此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具体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到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若房屋与公司均系婚后取得或成立,该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予以平均分割。您的财产情况较为复杂,具体还要咨询律师后详细分析。

孩子若由您抚养,对方需要按月支付抚育费。

各50%

男方属于过错方,女方提起诉讼离婚应该得到一半以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