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劳动法的各位达人们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10:58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我厂里有几位工人,每次在上班中途的休息时间内都去喝酒,并且屡教不改,他们与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持续一年。现在因为人手缺乏,我们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处罚。所以我想跟他们签一份免责声明,大体内容是关于他们工作时间内饮酒造成的损失以及一切后果均由他们个人承担,与企业无关,企业不负任何责任,并且由他们自行签字,按下手印。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已经有规章制度了,但是问题是我们现在缺少人手,一旦重罚的话他们总以不干为威胁,最近在赶货,没有办法开除,貌似现在有个劳动法实施条例,我们可以在他如果出现工伤等其他问题的时候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条例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其医疗及其他费用么?

签一份免责声明;这样的做法无效。可以订立规章制度:工作时间饮酒者受到重罚,罚款、除名。

1、工作期间饮酒本身就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作为一项纪律规定下来: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否则......;
2、签订免责声明也可以,没有什么不合法的,因为你的要求是合理的,起码对他们是一种约束,但因为后果比较复杂,有的问题是不可能完全免责的。
3、可以告诉他们工作期间饮酒违反劳动纪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用约定方法免责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你要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一些权利与义务约定清楚。二是制定合法合规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必要时报劳动监察部门备案。三是如劳动者不服从管理且劳动隐患较大,你可以行使解约权,另外招收员工就是了。但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并在责任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目的是使企业有效及和谐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