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随便打人抓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2:30:12
昨天,我无缘无故遭到凤山街道派出所的黄建锷(025959)的毒打和漫骂,还有胜一村治保主任朱国林不了解情况,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我的老公从自己的厂里拽走.关了3个小时后,有人过来说,对不起,我们抓错人了,你们可以走了.冤枉阿~冤枉阿~~~~~~~~
现在的世道难道就都这样不讲道理么?
国家还有王法么?
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样洗清我的不白之冤?

在的世道就是这样不讲道理,有权有势就通行无阻
国家王法只是一纸空文
如果有人能出面做证就行了,你可以到检察院告,也可以到上一级部门反映

不可以,《警察法》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如人民警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民或者组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不要去了,法律有规定的,警察可以把你抓起来关24小时,他们是合法的流氓,我们小老百姓是没有办法告到他们的.现在的警察就是有执照的强盗,而且是受国家保护的强盗.你是告不了他们的,官字两个口啊!

投诉无用的
自己认了吧
我们国家就GCD说了算
不像其他国家多党派共同执政
谁做了这样的事情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他们要负毒打和漫骂责任,去高一级的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