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29:35
原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加班费和办理医疗、社会保险,一年半后与劳动着签定劳动合同,时隔半年由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其他原因,照成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已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及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以及补交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社、医保。
裁决支持部分加班费,未支持社、医保。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出勤表,经质证系伪照的出勤表。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行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说明)。法院判决不予支持劳动者提出的双休日加班费和社、医保。
二审判决未签定合同前的医、社保因前一劳动合同已清洁,法院不予支持。依据什么法律条款

法律的时效性。
法律规定,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某个时限内提出协调,仲裁或起诉。这些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毫无疑问,劳动者应该是早就知道的,而在此后很长时间内没有去维权,就相当于已经放弃了这部分权力。
已经过了法律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