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毕业生关于毕业改派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44:31
我在2008年7月毕业于西安石油大学某专业,现在广西桂林工作,由于单位待遇差,野外作业身体状态不好,9月份与现单位解除合同,现在处于无业状态,想回学校要求改派回生源地(陕西/延安)再找工作,学校就业中心拒绝改派就业中心认为毕业前签约的学生 毕业后工作解除合同要改派回生源地必须要有当地人事局接受函,不然不给办理,想问下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国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学校为了自己的就业率根本不顾学生的实际情况,认为只要有工作就行 ?知道情况的说下谢谢

学校的做法很合理

国家没法律规定--根据人事部和教育部规定的规章办事--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为了保障两地人事局(厅)管理--和高效率运转--改派是必须要有单位接收才可以办理--这样就避免1档2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