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扣我工资7600余元,我扣公司货款约6200元,向公司提出辞职,这种行为会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41:28
我在一家个体私营单位上班,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提成,奖金三部分,但公司自5月份起,扣留我应发的工资、提成约4600元,我想提出辞职,但截止9月初,我的奖金还有约3000元没有发,共计约7600元,我去上班是一个朋友介绍的,没有签订工作合同,这一切都是当时口头承诺的,现在我从公司销售款中暂扣了约6200元,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其结算工资后我再归还这笔销售款,请问,我这种行为会不会违法?
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的扣留这笔货款?我现在已经暂停工作,不去公司上班了。

有没有专业一些的律师行业的朋友说说?我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合法扣留这笔钱?请教了!

写个信函给公司,说明你从五月份起,应得的工资,奖金,业务提成合计 7600 元,因为公司一直没有发,使得你的生活与开展销售业务发生了困难,如没有乘车的钱,生活费没有等,故将将销售款中的 6200 元作为生活费及业务经费了,请公司在你的工资及奖金中扣除得了.

保你没事的,不用怕的,因为生活是第一需要的,第二,我还在为你公司工作忙啊,为了开展销售业务,才用钱的呀,是为了帮你公司赚钱的呀!

我估计是违法的。

违法.先还了他再想办法告他

我看嘛 钱先不还着 说还没有收回来
找介绍你的朋友协调一下的好

你疯了,那是挪用公款罪

标准做法是交回货款,提出辞职,清算工资,如有问题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不过这样做效果不好。

再说了,缺少你的7600里面奖金,提成的方面如果你辞职就别想了,人家只不过需要出个文件,贴个通知就可以不给你。
因为随便在你身上添加几千块钱的业务成本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