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36:38
我刚生下一个月的孩子,但由于和男方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想问以下问题:
1: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是按当前的社会基本消费水平还是按男方的收入比例?是不是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呢?如果社会平均工资上涨应该怎么算呢?能够随时调动吗?是不是还要重新定协议?
2:如果是协议离婚,那抚养费怎么在离婚协议上说明呢?
3:关于抚养费的事项,只在离婚协议写上就可以了吗,还用做别的事吗?
4:如果男方在离婚后不能按时交清孩子的抚养费或是拖欠抚养费时应该怎么做呢?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时,如果找不到男方,或是男方去了外地没有联系方式,女方应该怎么办?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呢?或是没工作的呢?他现在就是没有工作,没有住处,没有联系方式,只有老家的平房,而且不是他的名下,在他弟名下.他等于什么也没有.而且我也联系不到他,只能靠邮箱和他联系,怎么办呀?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离婚协议应标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负担。包括抚养费由谁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具体给付办法。
三、如果是协议离婚,只需将抚养费的相关事宜写在离婚协议书上就行。
四、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给付方有固定收入的,可由工作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出。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和四金)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收入过低的可高于此比例,收入过高的可低于此比例。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此外,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若需要增加抚养费可与对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起诉次数不受限制。
离婚协议应详细说明子女离婚后随谁共同生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
若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的,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应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同时相关单位协助执行。

不能为了孩子你们...

不能和了吗

虽然知道你应该不会听

不过当你40多岁时你就明白了

我也不知道这个,也正在找专家问!我的是事实婚姻,没有手续的!

你可以去提出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