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后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32:57
我公司现在要更换法人代表、原来的法人代表撤资并已撤走资金,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
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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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综合商社 出资额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出资方式 货币
××××中心 出资总额560 万,占注册资本的46.7%
其中:实物出资70 万元
货币出资49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
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