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的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55:00
我是去年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3个月后可以转正,让我带三方协议办理入职手续,我成为了正式员工,给我上5险1金,半年后由于不能胜任,解除了合同。离职后,我现在又到了一家事业单位,要想在该单位成为正式员工,也得要三方协议,可是我在之前三方协议已经用过,打听到学校,校方说只要原来的保险公司给他们开份退函,学校可以给换新的三方协议,是很正常的事,可是我到保险公司要退函,该公司说不能给开,因为该公司是我第一家就业单位,三方协议已经用了,就不能给开退函了
现在学校和保险公司的说法不一,现在请教相关人事,像我这种情况,要求公司给开退函,换份三方协议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吗,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开退函呢?
最好能有相关法律条文,越权威越好,谢谢各位!

1、对三方协议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只能通过协调来解决,通过亲戚朋友帮助疏通一下应该能够解决;估计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你与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议实际是就业前的一种约定,现在已经完成了它应有的“使命”,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从人事管理程序来说,一般不好开具退函。
2、如果你再就业的事业单位同意,可以通过人才中心办理人才代理,而后通过他们办理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