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行为算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7:55
我把我电脑给我男朋友在用,他用着用着就消失了,后打电话告诉我因为打牌输了把电脑卖了.说以后会想办法还我..这种行为算诈骗吗?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谢谢
具体是这样的,我男朋友是外地人我们只认识了10几天..他到了我这里,我害怕他无聊主动提出把电脑给他用,过了不久因为吵架,他说他要走让我把我的东西全部拿回去....后来我们又合好了..我又主动提出说我把电脑又给他搬过来..然后没过几天他就消失了..以后打电话告诉我他因为打牌把电脑卖了? 请问这耍诈骗吗?我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谢谢 该怎么解决???????

你男朋友的行为系侵占,不是诈骗。
你把电脑给他,是交给他使用,并非赠与,你有取回的权利。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约定你取回电脑的时间,因此你随时可以将电脑取回,他也可以随时将电脑交还给你。现在你要求取回电脑,则你男朋友据为己有的做法在民事上系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归还;情节严重的,比如你说的情形,具有明显占有意图的,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电脑是你的?比如你购买电脑的发票是否还在?

不算诈骗,因为是你主动交给他用的。你这问题很不好办,因为就算找到了买你电脑的人,人家也可以凭借“善意取得”不还给你。而且这种事情,就算去派出所也没太大用处“清官难断家务”呀。就当买个教训了。也许你男朋友真的会陪给你呢?

不算诈骗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不够成诈骗

不算 是你把电脑给他的

不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