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员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1:45:49
本人上班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本人还未出院时,派出所要求双方调解赔偿事宜,派出所调解员在调解书上写明给予赔偿金后,受害者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调解员要我签字同意,我已签字同意.对方已赔付一半赔偿金.现我不服.能否从新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和民事诉讼,

因为是轻伤,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反悔

调解员的作法是不合法的,尤其是约定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你当然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部分除非你能证明你有重大误解或受到胁迫,否则民事赔偿部分是生效的。

你已经签字同意了,除非对方违约不给你赔偿金,否则就只能按调解书执行。轻伤及轻伤以下的,派出所原则上都调解,因为轻伤以下都以化解矛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