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追溯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31:25
逛百度知道的时候曾见人这么说过
“犯罪嫌疑人也是人,过了20年还要追究,会给这些人太多的担惊受怕
法律是预防犯罪的
体现人道主义”
这是真的吗?
想知道所有犯流窜20年都能被豁免是吗?

不是的,也分情况。这是《刑法》法条规定: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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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已经立案就是过了多久都需要追诉。

2:刑法是预防犯罪的,要求主观有责性,才能起到让其他社会成员遇见自己法律后果从而起到预防犯罪作用,并通过刑法震慑其他潜在的罪犯。其次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也是防止本人再次犯罪的可能。

3、刑法需要体现人道,刑法是为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而制定的,不是为了对付某个恶棍单独订立的,所以在达到刑法本身功能的情况下需要考虑人道,因为社会类学科需要符合社会成员普遍的价值判断标准。

一般来说,只要经过法定最高刑的是不追究的,但该案在公安机关挂案的话,就是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