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开票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2:17:21
书上说:增值税开票范围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从一个企业的角度来讲,该企业发生的所有销售就都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比如说,它有卖废品,有卖经营范围内的货物,还有把自己多出来的工作服卖给别的公司,这些都可以开票吗?销售的货物是指营业执照中列明的经营范围之内还是随便的货物?请各位帮忙解惑,谢谢!
意思我了解了,可是本公司现在要卖废品铜,金额很大,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如果开了,那不就是超出经营范围了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规定是:
  (1)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2)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业零售企业只能对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必须持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商业零售企业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是交易事项的证明,所有的交易都应当开具发票。

但是,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针对不同的客户,可以开具不同的增值税发票。

客户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是小规模纳税人、行政机关或个人的,开局普通发票。

卖废品等由收购单位开票。

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列明的项目,没有列明的不允许的。
如果这样的废品是你单位在生产经营中经常产生的,是可以开具增票的。正常计算增值税。

大体上说是可以的。只要没有超出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内容,而且要是不需要特许经营证的。当然了 要是单位卖个报纸、瓶子啥的就不要开发票了。

必须的营业执照中列明的经营范围之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