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认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03:23
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了发票,要开红字发票时还要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退给购货方吗

不可以退还的,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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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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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退回抵扣联和发票联,连同红字发票通知书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