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档案/户籍档案 查阅利用须知(利用制度) 跪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38:33
知青档案查阅利用须知(利用制度)
户籍档案查阅利用须知(利用制度)
跪求~~~~
不要那种档案利用须知,看清分类呀...

1、利用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华侨可凭回乡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国组织和个人的利用手续按国家档案局《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档案试行办法》办理。
2、档案、资料只限于档案室的查阅室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凭物价局收费许可证)。
4、档案、资料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上更改、圈点、划线:不准折叠档案、拆散案盒:不得阅览或抄录不属于自己查阅范围的材料。
5、复制档案,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复制件加盖复制专用章方为有效,并不得擅自公布、转让或出卖。
6、查档人员需填写《档案文件资料利用登记表》,并真实填写利用档案效益栏。 7、保持阅档室内安静,不得高声谈笑,禁止吸烟、吃零食等。
8、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