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撤销交通罚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07:36
本人因单行路上逆行被罚200元,逆行原因是本应走的另条路维修没办法通行,只好走逆行道路,这天交警突然拦路,说我逆行,我我向其说出理由后,交警说我应走的路已经修好(可本人并不知道),所以对我进行处罚。本人认为我是第一次违反交通规则而且还有原因,是不是可以减轻处罚或者警告不处罚,所以准备向交警支队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撤销交通罚款),希望有懂法的人给指点一下,我提出申请能够要回罚款吗?
另外,交警对我说我有驾驶证,就接受过培训,知道路上的箭头标记的作用,可是我办证时没有培训啊,也没有人给我发放教材,给钱照相后过了半年证就下来了,这算不算交警过错呢!(本人是摩托车驾驶证)
希望尽快得到帮助!!!
希望能给我提供一些写复议的内容,最好是有冲击力的,让交警一看就能还我的血汗钱的!谢谢了!

你选择行政复议是对的, 你要向交警阐述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有可能可以撤销处罚! 记住 冷静!理智!

另外,交警对我说我有驾驶证,就接受过培训,知道路上的箭头标记的作用,可是我办证时没有培训啊,也没有人给我发放教材,给钱照相后过了半年证就下来了,这算不算交警过错呢!(本人是摩托车驾驶证)

上面这段就不用跟交警说了 说了他还要怪你.

让我也来回答,(2000年1月15日)公安部关于对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起的是证据作用,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四条对此已予明确。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因此,地方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进一步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仅是处理交通事太的证据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实事后根据当事人的违 章行为忹交通事故之 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得出的鉴定结论,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起重要的证据作用。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在新交法出台之前对事故责任 书的性质一直有争议对公案面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也争议很大各地具体做法不一。新交法明确了事故责任认定只能作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也肯定了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了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下理中对公安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 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