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达人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02:54
我公司有一锅炉工(未签工作协议合同,临时工性质)
因违反公司制度,在工作后偷着私搭电线,被电击,从梯子上摔下来,摔成重伤,公司发现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却因伤重不幸身亡.

PS:我是公司负责人,刚创业,手里也没多少流动资金,死者家属叫我赔偿十几万,虽然我也很遗憾,很难过,可我没有那么多.

请达人解答,
在这一事件中,我公司是否负有责任,
如果有责任的话,在赔偿中具体划分要占百分之多少(就是具体金额是多少)
死者在公司锅炉负责锅炉工作
平时不在那住
而且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摸电
他在下班时间没经任何人允许私搭电线拉灯泡
请问是不是工伤,
如果不是工伤
我公司是否负有责任?在法律下,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是工伤
我公司负多大责任

我觉得你在网上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从你说的情况后,不应认定为工伤,

但是,这需要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首先你得拿出他确定违反公司制度\私搭电线的证明,第二,你得证明工作场所符合安全规定,

详细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以下章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由于是在工作后偷着私搭电线,被电击,从梯子上摔下来,摔成重伤,公司发现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却因伤重不幸身亡.因此不属于工伤,况且公司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人道,建议您适当补偿.

详细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以下章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