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44:49
我是从事餐饮工作的经理 单位是个接待内部的一个常所 不对外经营。我在早上上班工作的时候 有位单位别部门的同事在我部门的餐厅里喝自己带的酒 当时该员工优点喝醉 他属于串岗 也影响了我们餐厅的正常工作 我是当班经理 我劝说他离开 他没有离开还和我吵了起来 后他把我堵在厨房里 我被伤了两刀 后被法医坚定为轻伤 请问我这种情况算的上是工伤吗

当然属于工伤了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应该算工伤,不过你属于他人所伤害而且是轻伤,造成的损失应有他人所负担,单位应该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