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9:10:18
假设A公司售给B公司一套机器,B公司声称该机器有质量问题,于是双方签订再加工协议;后来证实该机器是被B公司人为损坏的,那么签订的再加工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再加工的协议是基于A的货有质量问题,如果能证实机器是被B公司的人为损坏的,前提不存在,合同自然不成立。

如果是 硬伤 在 【加工协议】 协议前的 机器销售协议中 就已经 有了 说明

不过是 具备法律效应的 但你可以出示 购机协议 来回复此此效应 的执行范围

应该不具备法律效应吧。
假设你有足够的直接证据证明这台机器是被B公司人为损坏的话。

不具备。该协议是以原机器受损的前提签订的,而现在该条件不成立

可以要求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可以的 A公司可以找有权威的国家部门来检查一下,证明机器是后来损坏的就好了吗 ?不是A公司原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