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予理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0:39:11
机动车易主且已通过车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只是车险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人变更登记,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否正确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正确的。

因为原车主为自己的车子买了车险,就是为自己的财物买了保障;而如果将车转让了出去,那就不是自己的财产了,原来交的保费就作废了,而新的车主并没有为自己的新财产办理保障,所以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就是说原车主已经对该车没有了利益关系,所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很遗憾。

保险公司不会陪的,保险公司很无良。
回答者: 李万能 - 经理 五级 9-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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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保险公司把你咋个啦啊?

可以解决的
需要证明一份```

这个在保险公司意思是说车主不符 不过过户了 大架号和发动机号是不会变的

理赔时需要提供 被保险人身份证 行驶证驾驶证 车主不符证明

如果是双方事故 还需要交警手续

同意三楼,在保险条款上还有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投保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只要车的主体没变,办理好批改手续后,强制三责险还是能理赔的,但是商业险不可以

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没有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话你是得不到赔偿的.因为保险是居于对人的合同,主体变更保险法规定要批单,你没有批单,所以你的损失保险公司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