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有关合同条款有误以及二手楼交易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35:49
事由如下:
家当时打算买楼,于是在中介放盘了,不久就有人来成交,然后三方签了一份协议书,大概内容是一方违约要付违约金的一倍吧.签了协议书后,家人因经济困难不想买新楼了,于是就不用卖旧楼了.现在买方要求我们付违约金 ,我们就是经济困难才不买新楼的,请问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呢?注意一下,当时签合约是我代老公签名的,没有所谓的委托书,另外我后来才发现我连老公的身份证号码都写错了.请指教,我是不是可以以合同条款有误为由去拒绝支付违约金呢?

另外请问一下,房产中介一般要求有什么营业许可证呢?很急的~请各位好心人帮忙帮忙!谢谢

夫妻之间有家事代理权的,这种情况下,你的行为依然构成违约,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法律不会支持.最后,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如何赔偿,比如你可以帮他找一个相同或类似条件的二手房...
房产中介的资质,你最好到工商部门去查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