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和还款,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54:20
2006年我借了别人1万元整,欠条写明是2008年1月1日还清,但是那个人借后就去了外地,2007年他打电话给我说还不上,请我宽限一年,电话里口头保证在2008年国庆节期间还清.
我想问的是,1:我的欠条是否还受法律保护;
2,我去当地法院起诉异地的他,要他强制还钱,法院是否支持我的诉说请求;
3,若他在异地打1万到我的账号,银行的账单是否可以作为他已经还钱的证据!

欠条逾期两年,你不追他还钱就当你放弃该债权,如何能证明你主张了自已的权利?
如写推迟还款的理由书,你去法院起诉也是主张你的权利,
如果他从外地还你钱,那汇款单上要写上是还借款的,那就能用作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