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十级伤残我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15:58
我校六年级有个男同学,在上英语课时,老师布置大家写单词,当老师走下讲台到学生课桌旁检查指导学生的作业时,他回头与坐在他后面的同学讲话,恰好后面的学生右手拿着钢笔,笔尖对着前面,正好他一回头,左眼恰好碰到他的笔尖上,当时眼睛就红了。下课后,老师发现了,问他眼睛怎么回事?他说没事,直到第二天,他的眼睛还痛、红,后来家长带到医院,发现眼睛角膜破了,结果在医院缝了六针,学校当时就拿了三千元钱给他看病。现在康复了,他的左眼视力由原来的1.5下降到0.3,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们学校和两个学生各应负什么责任?

后座同学也没什么过错,他只是拿着笔而已,他转过来才戳到的,当然在学校发生的,学校不能推卸责任,学校和后座同学各赔一半~包括损失费~

你校应该没责任,由后座的同学家长赔偿。因为是意外因素造成,学校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