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破坏生产属刑事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09:47
我叔叔被抓了,说他涉嫌破坏生产,理由是怀疑他2年前下毒把某人鱼塘里的鱼全毒死了。

我想问问,这样刑事拘留可以的吗?破坏生产,算刑事吗?谢谢。
只是怀疑就能定罪吗?但到目前为止那边没任何的证据啊?而且不是说刑拘要在三天来人民法院提出吗?

可以肯定,你叔叔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被害人可以要求你叔叔赔偿经济损失。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定义: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牛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看来,你叔叔投毒的事实是可以认定的,所以一旦受害人主张你叔叔对损失进行赔偿的话,你叔叔则必须赔偿。这是民事责任。
就刑事部分而言,必须有两个要件:1是为了对鱼塘经营人泄愤报复 2是有其他个人目的。显然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你叔叔不符合其中任一要件,则不构成本罪。

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把你叔叔列为重大嫌疑犯,所以对你叔叔进行刑事拘留,待一切证据收集完成后就会正式逮捕。然后就是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再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你叔叔作出刑事拘留的程序是合法的。

公安机关肯定要有证据才能拘留呀,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拘留的话就不符合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