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期未满提前退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29:05
我们当初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可是我现在因为工作变故只租了7个月就必须得到外地了,这房子是不能继续租了,当时合同上签的是1年的,假如没有达到期限得交2个月的房租作违约金(当时还交了1个月房租为押金).请问下这个违约金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呢?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交违约金呢?
听到楼下提起证件的问题,我们当初是交换了身份证复印件的.我现在就是比较担心房东会不会不好商量,因为我当初确实是没有认真看房屋合同,我以为押金就是做违约金使的,假如让我再拿出1个月的房租,以我现在的条件也比较困难.感觉真是老天总跟我开经济上的玩笑.. 另外我手里还有房子的钥匙,所以我不打算不打招呼就卷铺盖走的

这个违约金合同是合法的,从法律上说,你可以先与之协商,理论上直接卷铺盖走人…房东是可以起诉你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 合同是合法的 你也应该缴违约金 但从实际来讲 如果你走后房主找不到你 也没有相关证件押在他那里 可以按一楼说的办

不能再交2个月的房租作违约金了,大不了1个月房租押金不要了走人

大不了房子的押金不要了,走人算了,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