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时期,负责执行政令的机构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3:14:35
隋朝时期,负责执行政令的机构是:
A 尚书省 B 中书省
C 尚书台 D 门下省

A
决策机构-----内史省
审议机构——门下省
行政管理与执行机构——尚书省及所辖之六部

隋时中央设五省:尚书、内史、门下、秘书、内侍。真正负责国家事务的是尚书(执行)、内史(决策)、门下(审议)三省。另设御史台(监察),都水台(水利)。
另设太常、光禄、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字将作等十一寺,为事务机构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