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香港开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47:21
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从来没有碰到过,请各位帮忙考虑一下:

有一个工厂客户(简称A),香港、大陆都有分厂,要从美国进口废纸。由于大陆的A工厂资金有困难,他们想要从香港B工厂直接开信用证出去,但货物目的港是厦门。在厦门的收货人要指定是我们公司(简称C)。

我的问题是:

1,此法是否可行?从香港开证固然可以,但单据上能否体现我们公司C为收货人?

2,如上述想法可行,对外付汇的将是香港B公司,而非C公司。C公司不需要对外付款,如何核销?进项发票如何抵扣?

回答如下:

1、此法理论上可行,B公司香港开证,可以指定B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为收货人;

2、但是如果按照此法操作,因为中国是外汇管制的国家,因此如果C公司作为收货人,则C公司必须是与外方签订购销合同,且必须对外付汇,只有这样才会有进口税票,才能进行进项发票抵扣,否则根本不可能谈抵扣。

3、另外强调一点,废止进口涉及到自动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废旧物品进口许可证,国家在这方面卡的很死,而且这些都是要C公司名义申请的,如果以前没有做过类似操作,建议放弃这单生意,因为申请过程是漫长又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