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应该向单位要多少违约金和经济补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30:06
我07年4月份跟单位签了2年合同,08年8月29号领导没有任何理由的通知我尽快找工作走人。找工作期间给我工资,我跟单位签的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是多少,我是不是应该所要违约金?如果是我应该向单位要多少违约金和经济补金?希望高人指点!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另: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两个半月工资,但是,单位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仲裁恢复其劳动关系,那样企业就必须支付你工资直到合同到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