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应该同时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19:13
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应该同时支付

我是大连的,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1)员工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于12月3日通知本人,应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还需再格外支付违约金吗
2)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要再支付违约金吗?是不是经济补偿金高于违约金的按经济补偿金支付,就不再支付其违约金了.//???

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是两个概念。
违约金是双向的,企业和员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经济补偿金通常是企业因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员工的。
根据你的描述,合同12月31日到期,如果单位只是通知你12月31日到期后合同终止,不再给你续签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单位是在12月31日(合同终止)前,要求你不上班的(即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而定,谁违约谁支付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