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解释你好:我问再婚后双双怎样继承分割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7:29
再婚时男方有一男20岁有工作,女方有二女一女5岁一女22岁有工作,男方有一处公房60平方米婚后1995年购买产权2000年男方病故男方一男38岁,女方一女23岁一女40岁三人双双都结婚有工作.2005年女方病故房女方一女住现款10万请问双方子女怎样继承分割遗产

先假设夫妻二人从来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那么他们结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合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然后1995年买下产权房。此时,要看一下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有谁。如果只有他们夫妻二人,那就是纯粹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或其他人,那么,按产证上登记人总数,将房屋产权平分,子女个人分到的部分,为他们个人所有财产,与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就不再相干了。

在父母结婚时,如果双方子女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明示不与对立方建立亲子关系,则你们的家庭就当作是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来看待,各人权力、义务平等。

那么根据时间顺序,2000年,男方病故。首先将夫妻共有财产一分为二,妻子一半归其个人所有,丈夫一半作为遗产,在妻子,三个子女,丈夫的父母(如果健在),共6人间平分。2005,妻子病故,其所有财产(房产,钱款等),在三个子女,妻子的父母(同上),共5人间平分。

说得再简单一点,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的长辈在双方去世时都不在了,或并未对遗产有过任何的权力主张;而你们一家又一直是相安无事的,那你们三个子女平分所有属于父母的财产。

其实即使有婚前财产公证也没关系,婚前财产公证是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用的,而你们在整个继承过程中,家庭关系是持续存在的,所以不分彼此。除非存在老人的赡养矛盾,否则三个子女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婚前没有把财产的事情说清吗?好像婚前跟婚后的不一样。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