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37:22
我妈6年前和他再婚,登记注册。
他们登记后,共同财产有两处房产,和17万元,他还有2个女儿,如今,我妈去世了,他的女儿把我妈的东西都仍了出去,并说,什么都没有我妈的份,房子她们要卖,我该怎么办呢?
我妈在他家有财产吗?
我能继承吗?
谢谢了
是共同的财产,我妈和他结婚时的钱都没算我妈个人财产呢。

如果这两处房产和17万元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你、你继父、你继父的女儿能够共同取得上述财产一半的份额,而且如果是均分的话,你可以取得其中的1/4,也就是说是这所有财产的1/8。
如果这不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你将什么也得不到。

你应该有3分之一的财产!

找个律师问问吧,花这点钱,还是值的。

首先,你继父一半
然后,剩下的一半你有四分之一份额
最好找个律师,比较有利于你搜集证据,从你的叙述看,你跟他及他家实在没有多少感情,又何必大方的不计较个人财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