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结婚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38:37
我与我的女朋友是一个姓,我们本是同学,后来大家都没有读书了,又因都在外打工走到了一起。我们的关系是我比我女朋友高一辈,我们是同一个村的。我们从开始谈恋爱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感情是非常的好。我们的感情是不用猜疑的了。我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的父母坚决不同意我们俩在一起,而且叫我们尽快段掉我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我给我女朋友都做不到,我们是相互离不开对方,我父母的反对我不知道是出自那方面的,但我可以理解是是父母在家里生活了40几年了,不想因为的的这个情况搞的村里人说七说八的,觉得很没有面子,但是我想我的一生的幸福我应该自己去争取。情急之下请有关人士帮我分解下。我现在想清楚的是:1、我们的这种情况能否受到法律的认可。(具我所之我们的上面至少是4辈或者是5辈才是亲的,这其中没有包括我,如果包括那么就是5辈或者6辈了)2、我的幸福该如何去争取。我不知道用什么理由去征服我的父母同意。(我的父母是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我父母甚至说出如果我坚决要和她一起他们可以当没有生过我)3、假如我们真的在一起了,能拿到结婚证吗?那么到时候拿结婚证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困难,我该怎么样解决这个困难?以上问题希望得到解答,本人在此叩谢!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委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委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如犯精神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亲结婚,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你们的条件达到上述所讲,那么你们是可以很顺利的领到结婚证的,自然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至于如何说服二老,关键看你自己了,毕竟没人比你更了解你的父母了。你可以平静下来,跟他们认真的谈,看看他们到底为什么不允许你们在一起,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