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我就什么都没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41:03
房子原是我外公的,我从小户口就在那,后外公外婆去世,那房子就变成了4个户主,分别是我大舅、小舅母(小舅舅去世了,名下现还有她儿子,26岁未婚)、小姨(名下还有她儿子,刚拿身份证)、还有我(已婚)。现房子要拆了,拆迁办来家里谈,说是分4张房票,大舅一张,小舅母跟她儿子一人一张,还有小姨一张。拆迁办说我已经结婚了,所以就没有了。有这道理吗?那如果房子只有我一个户主,我结婚了,那房子就充公了?

房子是你外公的遗产,只有他的直属关系的人或者立有遗嘱指定的人才有继承权.如果你的外婆现在还健在,就是第一继承人,房子则要归你外婆全权处理;其子女(包括儿媳妇)做为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可以平均分配其遗产.虽然你从小户口就在那,但并非是他的优先继承人,没有经过合法继承人的同意,你是不能取得房子分配权的.至于类似更多法律常识,你可以多了解我国的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