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己盖的房子)怎样才能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44:25
从82年起我们兄妹一直和父母一起居住在父母单位的公有住房(平房),(那时,我们都很小)87年在公有住房旁父亲给我们盖了两间55平方米的砖混平房,91年按当时的土地实用价格交了几百元的国有土地使用费,房屋无证,只有当时交钱的证明。
母亲于去年8月6日去逝,父亲于今年8月16日去逝。昨天,有房地产公司要求我们在20日之内搬迁,我们该如何处理,父亲给我们盖的房子能得到补偿吗,应该怎样补才合理?恳请指点。

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
虽然是违章建筑,但国家以及收了国有土地使用费,就表明当时对该土地使用是得到国家认可的。
补偿的具体比例,按当地的标准执行。违章越早,比例越高。

我来回答,厂里和L的协议有效,就是说厂里签订了此协议,在法律上要承担责任,厂负责把产权买回来安排L.但是产里没有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此协议虽然有效,厂什么时候兑现承诺不知.

L能否得到补偿,要和房地产商协议,如果房产商愿意和L签订协议,新房盖好后L才可以得到补偿,现在产权在房产商手里

假如L可以住上新房,具体情况是:
如果L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不应补偿
如果L的父母在本市有住房,也不应得到补偿
如果以上两条都不具备,L家的长居人口按每人不超过20平方米分配,多出的面积均按商品房价格交款才能得到住房 2596希望对你有帮助!

您好!
按《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原则上应先进行房改;房屋承租人支付房改费用后,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

拿钱是一定有的,这个要找厂里领导了,和他谈谈,赔偿你100万,你分他50万,就这么样, 你会满意,他也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