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答,分支机构报税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28:37
总机购在北京,是外商合资企业,分支机构在北京或其他省市,分支机构为独立核算,请问分支机构是不是自行纳税申报,总公司怎样检查?如分支机构未按时申报,处罚分支机构负责人吗?对总机购有何影响?谢谢,急切盼回答

如果你的分支机构是独立法人,并且税务机关未要求你们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你的分支机构的流转税应该就是申请,

至于怎么检查,可以外委内部审计,比如,你们在鞍山开厂子,你们要加强监督的话,你们可以外委我们来对这个分厂进行内部审计,我们只对你们总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年末时再由别的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

如果你们的分支机构应纳税而不纳税,这个责任是要由你们的分支机构来负责的,而不是直接的对负责人的处罚,因为只是不申报,还不够成对人身的处罚和对人身的财产罚。

可能会对你们家的信誉产生影响,以后会有可能被纳入税务黑名单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