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别人敲诈,不愿给钱,用刀捅死了人,算正当防卫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8:49:49
我是一名高中生,最近有些人问我要钱,钱虽然不多(因为不多,所以报警警察也不会太关注,而且他们现在并没有作出一些威胁到我安全的事,不过我有他们敲诈时的短信和QQ上的聊天记录),但是我不想给,因为给了第一次,就怕会有第二次,和他们好好说也不行,他们说如果不给钱就闹我,这些我不怕,今天下午就要去和他们谈这件事了,我只想问一下,如果一言不合,真的闹起来(现在的青少年打架,板砖砍刀很随便了),他们严重威胁到我的安全,在打架当中我用匕首捅死人算什么。可以算做正当防卫么?
我是说在我和他们协商不成时,他们主动威胁到我的安全,在第一时间内我不会还手,当只要出现一些已经使他们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直接弄死几个,算什么?
还有,别人用转头往头上砸,这样,可以算是他们故意伤害么?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么?

1、遭到别人敲诈,不愿给钱,用刀捅死了人,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有必要的限度的,超过了限度,则是防卫过当,该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2、《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当防卫是指你的人身生命安全受到影响、侵害时采取的被动反抗行为,而非主动行为,打架斗殴是不算得,若他们打你,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你已经警告他们,若无效状况,你在被动状况采取一些必要自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是什么都是正当防卫的!
这种状况,如果你真的被打了,你可以及时报警,通过警察抓捕对方!
注意要注意自我保护与取证(医院检查记录等),如果你不想这么做,就向学校反映--通过父母,学校不可能不管,若不行就通过父母吧,在这点上你最好寻求帮助,且不要隐藏、遮掩,因为这是受到威胁,对方是在犯罪!

不要故意那凶器 防备 在他们把你带到什么地方揍你的时候前
你可以先报警

还有就时 多次敲诈人就少了 但还会有几个 在他们揍你时 你就发疯似的 拿起旁边有什么东西 狂砸 只要你有种一定能 如果人多 你先给钱 然后报警找证人 他们就坐牢了

小事还不必报警,但你还必须依靠学校领导,你先将事实向你的老师说说,看看他是否可以帮你,如果不行那就找校长或保安部,万万不可私自行事,危险!

这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