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建立了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59:29
某公司将出售一串砖石项链,在项链的标价派上写7500美元。李先生看了项链后,问销售员价钱,销售员看了一眼标价,说750美元。李先生觉得不错就同意要买。而且李先生和销售员都不知道项链的真实价格。

那么在这个案例里,卖项链的某公司是否和李先生订立了合同?

希望能看到详细的解答!!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标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这个案例里,该公司希望将砖石卖出,是一种要约,李先生就是受要约人,且他同意这个要约。合同成立。

但是这个合同是一个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显而易见这个合同在内容上出现重大误解了。

具体问题是已经订立了合同,但该合同从法律上说属于重大误解,因为商品的价值确实高于买卖价格,只是售货员看错标签而已。作为出卖方是可以撤销该买卖合同的。

第一,这个合同已成立且生效,因为有要约承诺过程。
第二,这个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已构成民法上的重大误解,即某公司对项链价格的重大误解。

从理论上说销售员和李先生都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但是在实践中要看这条项链经评估后的实际价值是多少,7500美元是商店价格欺诈还是项链确实值那么多价

有口头要约,算订立了合同!
可合同无效!

订立了合同。但这个合同属重大误解,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