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警处理的事故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33:23
我们开车右转弯,行驶了近40米,对面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正同时左转弯,小轿车把摩托车撞飞,摩托车又撞到我的车左侧面,至使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经交警处理,也不说我有什么过错,只是让我出钱,先为伤者看病,把我车扣了,还扣了我的身份证,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我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了?

朋友,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交警的处理显然不合理。摩托车驾驶员的伤害是由小轿车和你共同造成的,但其直接原因显然系小轿车,你的车辆恰好行驶在那里,只不过是一个意外因素,与摩托车驾驶员的伤害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任何车辆行驶在你的位置,都必然要被摩托车甩过来撞击,而摩托车之所以甩过来,是因为小轿车和他的先行撞击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民事损害行为属于过错责任,除非法律规定为无过错也要承担则(比如机动车致使行人伤亡的,注意,是行人,无论机动车驾驶员有没有过错,都承担一定责任)。而在本案中,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出现损害必须承担那责任的情形,那么你没有过错,自然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你与小轿车之间也不存在共同致人损害的情形,你的车恰好出现在那里,是一个意外事件。相反,摩托车和小轿车造成了你的损害,如果对方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因此交警要求你给伤者付钱看病的做法显然不妥,你可以提出拒绝意见,并要求他出具处理意见。但暂扣车辆和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交通事故调查行为,没有不法之处,但是必须在调查结束后及时返还。
  你的问题非常明晰,没必要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
  交流到此,再有问题给我发消息。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不是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因此交警要求你给伤者付钱看病、暂扣车辆和身份证的行为的做法显然不妥,你可以提出拒绝意见,并要求他出具处理意见。你可以找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投诉和反映。

不合法,找保险公司垫付一下,不过具体程序很混乱的,可以找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反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