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如何依照法律讨工资!!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48:56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了一个星期的班(试用期)辞职了.但领导说试用期没有工资.请求各位法律界人士支招,告诉我应该按照什么法律,哪一条.和他们理论.法律人士请速支援啊!!!今天晚上就要!!!

《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8年1月1日 开始施行的新劳动法中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以依据这条规定去申请劳动仲裁。钱是肯定可以拿到的。

你可以直接打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电话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必须支付公资的,而且不能低于正式期工资的80%,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合同仲裁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