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9:25:57
姥姥共有3和子女,两男一女,女儿行二(就是我妈)。以前姥姥有间房一分为二分别给了我老舅和大舅(叫他们娶老婆用啦)。后来姥姥有个2室一厅的房子,答应将其中的小屋单独给我妈妈。在我姥姥去世前,姥姥和姥爷一起写了个字据(表明这间房的下午给我妈)但是没有公正。现在大舅一家的户口都在我姥爷这,老舅家孩子的户口也在我姥爷这,我们家都不在。请问如果老爷爷去世了,房子是这么份吗? (房子的小屋只给我妈,其余部分3个孩子平分)是吗??急急急!请懂法律的朋友说说,谢了!

朋友,你好:
你姥爷和姥姥所立遗嘱称为自书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模式是这样的:
你姥姥和你姥爷共有的财产叫做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占有一半份额,假设一切财产折合完毕是是10万元(其中那间要留给你妈妈的房子价值2万元,这样容易跟你说清楚),你姥姥只占有一半,即5万元(那间房子她占有一半,即1万元)。
当她去世,她的5万元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这叫做遗嘱继承。因此,有你姥爷、你母亲、你两个舅舅4个人一起分掉,但是那间房子中的1万不行,因为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那1万必须留给你妈妈,但是房子又是不可拆开分的,所以暂时先不动。因此5万-1万=4万,这4万他们四个人评分,你姥爷得1万,他的财产由5万元+1万=6万,你母亲、两个舅舅各自分1万。
当你姥爷去世后,你妈妈自然可以分得那间房子,即2万元此时可以给你母亲了。而你姥爷的财产是6万元,你母亲、你两个舅舅均分,各自得2万元。
因此,你母亲一共得到1万你姥姥的财产,2万你姥爷的,还有那2万元房子。
不知道这样是否清晰,有问题再交流……

有遗嘱的按遗嘱,没的法定.

应该遵照遗嘱执行,归你妈妈所有

你姥姥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当遵守法定遗产分割。第一遗产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

按照法律程序 如果老人不在 没有留下任何字据的话 遗产由子女平分的 留有字据没有公证 要看你的字据有没有证明人 有没有按手印 如果有的话 按照字据分配以后再来分遗下财产的!

你理解错了,说的是小屋给你妈,其他的你两个舅舅分